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文物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0项),现予公布。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夯实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基础,为强化固化民事维权斗争提供有力有效的历史证据支撑。
三沙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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