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一个个穿越历史的岛礁地名  我们仿佛看到一幅幅中国人民经营  和开发南海诸岛的画面  他们用勇敢和智慧与海浪共舞  熟悉了各岛礁的地理特点并灵活地取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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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波澜岁月 三沙史料史实寻访活动(已归档)
“见证波澜岁月”三沙史料史实 寻访活动公告
[ 2019-04-01 09:11 ]

    穿透历史的烟云,三沙由中国人最早发现、居住和开发!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同年7月24日三沙市正式挂牌成立,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历史从此步入新的时代。

  三沙市虽然年轻,但中国人在三沙耕耘、奋斗的历史源远流长。为了更加全面、完整的记录中国人耕海兴海的历程,见证中国南海波澜壮阔的岁月,铭记历史,继往开来,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海内外开展三沙史料史实寻访活动,希望得到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一、 史料征集

  (一)文字资料(包括:文件、手稿、书信、日记、笔记、图书、地图等)

  1.反映中国历代政府对三沙进行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的文献资料;

  2.反映各历史时期在三沙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各类档案资料;

  3.反映各历史时期三沙各岛礁的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历史建筑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在三沙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5.历代民间记录三沙的有关资料;

  6.其他反映三沙地区建设发展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

  (二)图片资料

  1.反映三沙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反映中国历代政府对三沙进行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的照片;

  3.反映各历史时期三沙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的照片;

  4.各历史时期三沙各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照片;

  5.反映早期三沙建筑、风光的照片;

  6. 各时期党和政府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来三沙视察、考察、参观交流的照片;

  7.反映早期我国军民在三沙工作、生活的照片;

  8.其他对三沙具有历史价值或独特意义的照片。

  (三)音像资料

  1.各时期党和政府领导人来三沙视察、考察、参观交流的录音、影像资料;

  2.各历史时期三沙各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录音、影像资料;

  3.各历史时期三沙地区军民生产、生活的录音、影像资料;

  4.其他与三沙相关的重要录音、影像资料。

  (四)实物

  1.反映三沙不同时期风貌的牌匾、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不同历史时期印记的物品;

  2.各时期党和政府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与三沙有关的题词、贺信、赠言、字画、手迹等;

  3.各历史时期使用过的三沙标识性物品或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实物:包括徽标、纪念章、奖章、奖状、锦旗、证书、奖品、纪念品、纪念册、票证、题签、印章等;

  4.各历史时期驻三沙部队官兵、工作人员、居民(渔民)的工作、生活用品、器具;

  5.其他与三沙相关的重要实物。

  二、 人物寻访

  结合史料征集活动成果,开展“老三沙”人物寻访活动,请见证者口述历史、还原史实。

  1、寻访在三沙工作、生活过,参与过三沙历史性事件的各界人士;

  2、寻访熟悉三沙历史,知悉有关三沙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各类实物档案线索的各界人士;

  3、结合人物寻访,每年评选三沙市荣誉市民。

  三、 征集方式(分捐赠、复制、征购三种方式)

  (一)捐赠

  有意向三沙市捐赠文物史料的热心人士,可致电寻访活动办公室联系捐赠事宜。

  (二)征购

  具有重要价值或独特意义文物史料的持有人,如有意有价出让持有物,可致电寻访活动办公室商谈。

  (三)复制

  1.图片、文字资料扫描、翻拍成电子版,发送至寻访活动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2.录音、影像资料复制后转换为电子音频、视频资料,发送至寻访活动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3.实物根据其特点,或扫描、或拍照、或录影制作成数字资料、虚拟全景展示,发送至寻访活动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4.如提供者无法将文物史料转换为电子数字资料,可联系寻访活动办公室制作。

  (四)线索提供

  1.三沙重要文物、史料、史实的知情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与寻访活动办公室联系;

  2.“老三沙”人物及知悉线索的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与寻访活动办公室联系。

  四、 奖励办法

  1.对重要文物史料的捐赠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对重要文物史料复制品的提供者,由主办单位颁发纪念证书;

  3.所有文物史料的捐赠者和复制品提供者,都将登记在册。三沙市在档案整理、展出中,将注明持有人的姓名;在制作图书、音像品时,除注明所持有人姓名外,还将赠送出版品,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持有人应得报酬;

  4.主办方将适时邀请参与和支持本次活动的热心人士赴三沙参观访问。

  五、征集要求及说明

  1.提供的文物史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提供者无法判断其真伪,可要求寻访活动办公室帮助鉴定。

  2.提供的图片和音像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3.提供的实物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物品的用途、年代、出处、经历的事件、原主(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4.提供人需提供联系电话,详细的联系地址,确保寻访办公室能与提供人或其亲属取得联系。必要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征集时间: 从启动之日起长期开展。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 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海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海南省档案馆 海南省博物馆

  承办单位:三沙市历史文化研究会

  七、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sanshashiliao@163.com

  2.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4号楼207室三沙史料史实寻访活动办公室(邮编:570216)

  3.电话:66827013、66864360

  4.传真:66827013

  5.征集活动官方网站:http://slxf.sansha.gov.cn

来源:官方公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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