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进驻期间的督察组党的建设,严格督察队伍管理,5月7日晚,海南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澄迈县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临时党支部成立会议,并进行了集体学习。海南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书记、组长周胜球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副组长陈粤以及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总协调人林惠平主持。
在会上,总协调人林惠平介绍了督察组的人员组成和临时党支部的情况,进行了廉政提醒,并组织全体成员签订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诺书》。副组长陈粤对督察组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进行介绍,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三沙市、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察。并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和冯飞、刘小明同志在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
学习结束后,周胜球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督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旨在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确保临时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确保督察工作质量保督察工作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由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是省级督察体系的关键部分,旨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决策。省级督察组对三沙市和澄迈县的督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这项工作要求严格,责任重大。2025年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强调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提高执行力和督察队伍的规范管理。这要求我们提高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要求,确保督察工作推动被督察对象履行环保责任。
二、始终聚焦督察的主要内容终聚焦督察的主要内容
本次督察依据省委生态环境工作部署,涵盖五个核心方面:首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其次是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第三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三大污染攻坚战和“六水共治”工作的推进。第四是生态破坏问题的治理,涵盖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非法采砂和矿山开采等问题。最后是其他重点工作,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推动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同时关注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成员需关注这些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思想和作风问题,确保督察成效。
三、坚决落实督察工作要求督察工作要求
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原则,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履行环保职责。坚定直面并解决环境问题;聚焦关注生态文明实施和民众环境关切;精准要求彻底调查问题,确保经得起检验;严查涉及环境违规和决策监管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引导强调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规范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督察。
四、严格落实督察各项纪律要求四、严格落实督察各项纪律要求
首先,熟悉工作指南和规范模板,确保规范执行。督察时,实地检查问题点位,确保问题合法,结果可靠。其次,避免形式主义,按程序工作,注重实效,简化流程。第三,规范现场核查,重视实绩,态度谦和。第四,严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信息,不随意接受采访。第五,遵守廉政纪律,按规定缴纳费用。最后,严格工作纪律,执行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不擅自离岗。